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

說話或文字

今天下午坐計程車回來,順便翻翻車上的雜誌,有一位作者寫著:說出去的話是收不回來的,但若把心裡的話寫下,卻可以有無數次的修改,還可以選擇發表或不發表。有一天,她省思到了言多必失,自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的道理,她調整了朋友間原來密切熱絡的交往方式,選擇以文字寫下內心的話語。

話多必失,人在對話時,或措詞不當或語意不明,造成說話的人事後後悔。更慘的是,說者無心,聽者有意,擴大解釋或負面解釋,其後果難收拾也。而文字透過了作者的個性品味,心情的沉澱與錘鍊,文字更為接近作者心意,所以,文字千百年事也。白紙黑字,出去就是出去了,當然不可不慎。

話多必失,說的極是,我們也說,唱的比說的好,不是嗎? 歌曲經過精鍊創作或千百年流傳,通過時間的考驗,是文化精華。我曾經連續唱數小時的歌曲(台語歌與日文歌)給身體微恙的長輩聽,到了下午時分,她居然手舞足蹈起來了!這是音樂治療嗎?

我喜愛寫點小文,也樂於以笨拙的文字與親友分享生活與心情。千里外久無連絡的親朋好友,偶然談起,常有意外驚喜。網路,讓遙遠的心靈在空中相遇。